市物价局扎实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

2010年03月10日 作者: 出处: 评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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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扩大汽车消费,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有效利用,财政部、商务部相继出台了《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财[2009] 995号)、《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》(财[2010]1号)等文件。根据政策要求,一是提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。二是决定2010年1月1日起,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.6升及以下乘用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。
  根据市商务局、市财政局、市环保局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》(六商务[2010])33号)要求,市财政局窗口已做好政策调整后补贴资金发放各项准备工作,凡符合条件的车主即日开始可以到市财政局窗口领取补贴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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